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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1  
舊 2005-09-23, 03:12 PM
正式會員
 
註冊日期: 2004-12-17
文章: 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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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分: 10 | 給分能力: 16
這是最好的,因一人多帳號是對其他會員是不公平的
本人大力支持板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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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2  
舊 2005-09-23, 03:31 PM
超級會員
 
註冊日期: 2004-06-09
來自: 台北
文章: 323
給予: 1 | 感謝 5 | 共 3 篇
積分: 1493 | 給分能力: 22
老實說呢,NIKE大大也是熱心分享,但他的簽名檔太明顯,又因太明顯才會注意到他的回覆都超短的,短也是因為那麼大的簽名檔篇幅卻只有短短幾字的回覆,而那種回覆也比灌水好一點而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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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3  
舊 2005-09-23, 05:22 PM
hong3366 的頭像
元老級
 
註冊日期: 2004-06-07
文章: 1,168
給予: 0 | 感謝 0 | 共 0 篇
積分: 1645 | 給分能力: 25
利用多重帳號來加分!
其他守規矩的會員不就是白痴!
這樣加分有夠沒格調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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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4  
舊 2005-09-23, 07:30 PM
chang 的頭像
初級會員
 
註冊日期: 2004-05-30
文章: 29
給予: 13 | 感謝 0 | 共 0 篇
積分: 1010 | 給分能力: 21
版規第6點都已經說的很明白了,還需要理由解釋嗎?
直接砍了這位投機會員,封IP以防下次重新註冊

6. 嚴禁使用互加方式獲得積分! 一經發現查證屬實! 不管您是何種權限會員一律永久終止會員資格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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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5  
舊 2005-09-23, 08:38 PM
bfboy 的頭像
元老級
 
註冊日期: 2004-06-20
文章: 5,416
給予: 25 | 感謝 81 | 共 59 篇
積分: 79763 | 給分能力: 195
積分還是別人給的

才是最有價值的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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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6  
舊 2005-09-23, 09:34 PM
pact700 的頭像
香車美人我兼得
 
註冊日期: 2004-09-28
文章: 423
給予: 1 | 感謝 1 | 共 1 篇
積分: 6305 | 給分能力: 30
引用:
作者: 1978ADIDI
自己替自己加分也是一種鼓勵 勉勵自己對自己好點 這樣做應沒錯? 不過錯在被抓就....沒這種機會來彌補自己 唉....說不盡的辛酸
他可能是說~~他也想用這種方法自己加積分,來好好犒賞自己,只可惜sg已經不能註冊了,沒有機會來彌補自己,替自己加加積分。我只是猜測他的意思.....
_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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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殺的~真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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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7  
舊 2005-09-23, 10:44 PM
高級會員
 
註冊日期: 2005-02-03
文章: 270
給予: 0 | 感謝 0 | 共 0 篇
積分: 100 | 給分能力: 16
還有這招能加積分喔= =
不過我覺得要給別人加才爽呀!!
自己加 沒啥意義
況且我也不知道積分能幹嘛XD
大概是看爽的吧@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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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8  
舊 2005-09-24, 01:14 AM
930203 的頭像
終極會員
 
註冊日期: 2004-05-30
文章: 904
給予: 1 | 感謝 4 | 共 3 篇
積分: 868 | 給分能力: 23
積分的獲取來自它人對自己的文章作個鼓勵的動作 但是利用多重帳號互灌積分 相信沒人能想得出來~ 看到大大所拿出的依據 相信會對此人會做處份的 SG是個美好的分享論壇 別讓要得到高積分而作出非法的動作出來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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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29  
舊 2005-09-24, 02:08 AM
一論俠刀蜀道行
遊客
 
文章: n/a
原來這樣做也算灌水,虧他想的出來.實在是太利害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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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#30  
舊 2005-09-24, 07:17 AM
超級會員
 
註冊日期: 2004-12-16
文章: 388
給予: 0 | 感謝 0 | 共 0 篇
積分: 3816 | 給分能力: 24
引用:
作者: han0825
哇靠~這種話虧你還說的出口!!我有股衝動#$^##@&$&@*&%@$#@!!!
發了這段話造成了別人誤會,筆者只好連番道歉再說了 對不起...... 也許真是用詞誤會點. 筆者要表達的意思並沒有說他是對的,況且這句話的涵義裡(自己替自己加分也是一種鼓勵 勉勵自己對自己好點 這樣做應沒錯?)清描淡寫的話出NIKE的心態來做揶揄比擬,後面只用問號(?)來代替,曾幾何時筆者說過NIKE的做法與手段是合乎公平的表現呢.你能夠認同嗎? 我能夠接受嗎? 沒有人會舉雙手贊成 (註解:一個人只能舉一隻手,何來一雙手.)
再加上後面那段話(不過錯在被抓就....沒這種機會來彌補自己 唉....說不盡的辛酸) 每個人都會想說早之如此何必當初, 沒錯呀!早知道這種行徑一定會被揭發出來的 但你就是偏偏執迷不悟 搞到事情發生了 不可收拾的時候再來處理解釋會不會太遲點.我意有所指(不過錯在被抓就....沒這種機會來彌補自己 唉....說不盡的辛酸).最後的結果一定不是自己想要的吧,不過事情已經造成了 就必須勇於承擔這件後果.
筆者從頭到尾 一點兒也沒有認同NIKE的理念是對的 ..... 所以在下應該好好檢討解釋清楚 誤會一場....誤會一場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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